问题 | 租房合同没有解除就走了怎么办?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按合同违约责任追究。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的约定,直接选择走人的,出租人可以不退回收取的押金,如果对出租人的出租物造成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期赔偿,承租人可能面临起诉。以协商方式解除合同的,双方最好签订一个解除协议;以法定方式解除的,必须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并保留相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