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签订后后悔了有效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之后,如出现后悔的意向,该合同的有效性便需要进一步进行深入的讨论与研究。
从理论上来说,只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制定出来的房屋买卖合同都应该被视为具备法律效应,并且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条款去履行自己的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实际上的合同效力却可能会失效甚至是可以予以撤销修改。 这些特殊状况包括: 1.利用欺骗或者威胁手段参与编制合同,从而对国家权益造成实质性的破坏; 2.合谋双方联手作假,总结来说就是恶意地互相合作,从而对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的权益产生错误解读; 3.利用合法的外表来掩饰其不可告人的非法目的; 4.对社会公共权益产生直接或者间接的破坏; 5.违反了现行法律或者行政规范里面所明确规定的强制条例。 如果出现了因为误解过大、公平明显不公等情况,那么合同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总的来说,仅仅是后悔并不能作为合同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法定理由,如果想要解除合同,必须要根据具体的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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