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的违约金怎么算的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商品房购销合同中对于违约定金计收方式常有详尽且具体的规定。
若双方并未对此进行明确约定,则通常情况下,违约方需承担的赔偿责任将依据其对另一方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础进行核算。 在此过程中,损失的范围涵盖了因违约行为而产生的直观经济损失以及可能引发的预期性间接后果。 若双方在签约时确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者过低,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对该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以确保公平合理地解决相关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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