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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俩人交购房定金能退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购房定金是为确保签订合同或后续履行合同责任的重要保证形式。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若您决定放弃购买房屋,是否能够收回已交付的定金关键取决于具体情形:(一)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并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您若决定退出购房进程,所交付的定金便可全额予以退还。
根据我国最新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所明文规定:凡不满足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不得进行商品房交易,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买受人收取预付款性质的费用。
据此,当商品房无法达到售卖标准,而买方已然缴纳了"定金",则不论双方是否就“定金”的退还做出明确约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均有义务无条件地将定金退还给买方;
(二)若您决定退出购房,可能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隐瞒或欺骗等违法违规行为,亦或是在签订购房合同过程中与对方对于合同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在此类情况下,房地产开发企业仍然需要无条件退还款项给到您。
(三)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若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签订并非因买卖双方单方原因造成,而是由于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客观因素影响,例如自然灾害导致买方经济能力不足以支付房款,此时,卖方同样需将定金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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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3:4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