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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预售合同应该怎么办理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申请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其次,在获得许可之后,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需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
第三步是将该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以及预告登记程序;
最后,待预售的商品房建设完毕后,开发商将向购房者发出“房屋交接书”的通知,并将已建成的房产正式移交给购房者实际占有使用。
在完成上述所有步骤以后,卖方与买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限共同办理产权过户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六十九条预售人和预购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后,预售人未按照约定与预购人申请预告登记,预购人可以单方申请预告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70条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5)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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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6: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