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认购房子的50w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众所周知,在您已经签订了购房协议并交纳了定金之后,通常情况下,是无法再选择退房或要求退还购房款项的。
因为购房协议理论上是具有法律效力,并且不可随意解除的。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任何依法订立的合同,对于其签约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各方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不得擅自更改或解除合同。 然而,如果购房者能够在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两个自然日内,以书面形式正式提出解除本认购书以及退还定金的请求,那么在双方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前提下,开发商有责任解除本认购书并将定金全额退还给购房者。 在签订认购书的过程中,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者详细展示并解释未来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其相关风险。 自认购书签订之日起的第三个自然日开始,购房者便无权以对合同内容理解不足为由,要求解除本认购书。 同样地,若购房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亦有权解除认购书。 在此种情形下,购房者所支付的定金将不予退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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