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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延期四个月交房怎么办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延期交房无疑构成了违约行为,因此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具体而言,对于此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在购房合同中有详细约定,自当按照约定执行;
反之,若购房合同并未对此项违约责任做出具体说明,那么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额可参考以下标准进行确定:如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则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由具备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来计算。
除此之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满足特定条件时,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购房合同。
也就是说,根据该规定,无论是出卖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延迟交付房屋,还是购房者因自身原因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合理催告后,在三个月的期限内仍然无法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均有权申请解除购房合同。
因此,在面临延期交房的情况时,购房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选择主张违约金赔偿或是解除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民法典》第九十四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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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2:3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