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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预售合同签了能退款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签署预售合同并结清相关款项之后,是否能够予以撤回,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若是由于所购买之房屋存在主体结构质量缺陷导致无法如期交付使用,或者在交付之后经过专业检测发现该房屋依然存在主体结构质量问题,又或是房屋在交付使用后出现严重影响日常起居生活的品质问题,再者就是在签署合同之后,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便将房屋出售予他人或者擅自将其抵押给第三方等情形之下,买方均有权提出退房请求。
换言之,只要能够证明卖方存在合同法中所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行为,那么就可以要求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并且在此种情况下解除合同并不需要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然而,如果买方仅仅是出于个人意愿而决定不再购买此房屋,那么通常情况下要想成功地撤销合同会比较困难。
因为合同已经正式签署,没有正当理由而选择退房则构成了违约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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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0: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