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作为合同签订双方,必须在整个交易过程中遵守“平等原则”、“公平原则”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这三大原则。
这些,无疑是所有购房者深入同房地产开发商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必须遵循的基本行为准则,也是防范“霸道”合同产生的首要步骤之一; 其次,购房者应当学会以理性的态度去选购房产,切勿因一时冲动而盲目行动。 对此,购房者应当在签署之前及时确认是否有“霸道条款”的存在,例如免除中介机构责任的条约、人为加大买卖双方责任或剥夺买卖双方核心权利的规定等,皆为典型的格式条款。 倘若遇到困难,可考虑寻求专业律师协助进行审查。 若不幸发现了含有“霸道条款”的合同,必须立刻与相关中介机构展开商谈,力争使其删除或者修正。 再次,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后才发现其中存在“霸道条款”,同样可以通过与顾问机构的交涉,探讨终止原先所签订的合同或者重新缔结一份补充协议的可能性,用以对“霸道条款”加以改造。 最后,倘若因“霸道条款”引发纠纷,身为购房者必须采取法律手段来守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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