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售合同收回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签署预售合同时存在着解约文书的可能性,然而解约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其中,具体的违约责任承担应根据各方解约的原因进行区分,以明晰各自的过错程度。若买受人主动违背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依法其须按照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相关规定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若合同中未明确规定违约金的比例,可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所规定的标准执行。反之,若出卖人违约,则应依据已签订的购房协议中的相关约定,追究出卖人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
此外,若在签署预售合同之后,该合同已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完成备案手续,那么在解约时还需前往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注销备案手续。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实际上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约购买方之间达成的一份书面协议,预售方承诺在预约购买方约定的时间内将建成的成品住房所有权转移给预约购买方,而预约购买方则需按照预售方提出的定金要求支付款项,或支付部分房款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接收房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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