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定金可以退不有哪些法律规定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卖方在采用认购、预定或预约等方式,接受买方所交付的定金,以此为即将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约提供担保时,如若因为任何一方当事人的缘故而未能顺利完成该合约的缔结,则应对违约金进行相应的法律处理;然而,若由于非双方当事人所能控制的因素,导致商品房销售合约无法达成,那么卖方应将收取的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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