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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工安置房可以买卖吗
分类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解答
律师解析:
职工安置房具备买卖之可能性。
然而,其转让需遵循特定的条件及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文将对此予以详细解读:
首先,安置房需持有完备的产权,也就是必须已经通过产权登记,并获得相应的房产所有权证书;
其次,依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未经满五周年的安置房不得进入市场流通环节。
在进行此类房屋买卖过程中,务必要保证所有相关的法律文书及手续齐全无误,其中包含但不仅限于产权证、土地出让金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各个地区政府制定的政策有所差异,在实施安置房买卖行为前,我们建议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进行详细咨询,并严格依照当地的具体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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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8: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