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房注意事项有哪些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新购商品房的业户来说,收房环节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事宜和细节:
首先,请务必认真阅读房款支付条款,若您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即在房款未全额结清前,开发商享有延期交付房屋的权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在您全额付清购房款项后,方可获得该套商品房的所有权;其次,请务必关注物业费用的变化,严格遵守现行法规的规定,新建小区大多由开发商事先选定并签约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并且在签约时会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协议》(简称“PMA”)。 在此过程中,作为购买者,开发商有责任向您提供《业主临时公约》,其中对于物业费用等相关事项应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如若在您收楼时发现物业费用有所上调,您有权据此维护自己的权益;再者,请注意物业费用可以按照月份分期付清。 当您步入入住环节时,大部分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通常会要求您一次性支付一整年甚至更多年份的物业管理费用。 然而,根据相关法规和惯例,物业管理部门的收费标准可以按月、季度或是年度计算收取,但绝不能以任何形式预先收取多年的管理费用。 最后,请您注意缴纳契税的相关事项,以及与之相关的签约协议。 依据规定,契税应在买卖双方完成房地产权属转移或变更手续时,向相关税务征收机构缴纳。 而实际上,很多开发商在为房屋入住流程做准备时都会要求您(尤其是采取贷款方式购房的顾客)交纳契税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否则将不允许您办理入住手续。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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