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定金可以退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之下,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
首先,如果由于购房者与开发商无法就合同条款达成共识,那么便有理由要求将定金退还; 值得注意的是,这必须发生在认购书所规定的签订合同期限之内,并且需要充分证明这一事实。 购房者可以通过协商合同条款过程中的双方签署的修正记录来进行佐证,或者从双方的对话录音中寻找证据。 其次,部分购房者虽然已经决定放弃购买房屋,构成了违约行为,但是他们仍能够通过添加补充协议的方式达到退还定金的目的。 最后,假设这是一个尚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即通常所说的内部认购活动,由于其自身并不符合销售条件,所以在此种情况下,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定金都是完全可以被退还的。 在这种情况下,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取证工作,只需向法院提起诉讼便可以实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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