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贷款可以写两个人的名字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积金贷款中,允许两位或更多参与者共同签署合同,无论该借款是由单方投资者还是双方面面俱到所联系购买房产,都可使房产的所有权指向多名参与者,因此,两位参与者均有权将自己的姓名加入房产购买协议之中,同时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适量增加参与者人数。
然而,值得引起关注的是,若借款已成功审批且签订了各类合同文件,那么在此之后,便不能再将新的参与者添加到该购房项目中来。 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实质上被视为一种住房保障体系;而利用公积金贷款,则是由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助员工以各自的公司名义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携手商业银行,向正在工作并定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在职员工,以及在任职期间亦有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体员工所提供的住房抵押贷款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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