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能买商铺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憾地告知您,这是不被允许的。
实际上,商铺贷款系属于商业房产贷款范畴,并不等同于个人住房贷款,因此无法运用公积金进行贷款。 需要强调的是,住房公积金乃是由用人单位与员工共同缴纳的长期性住房储备资金,仅能应用于员工购置、修建、翻新以及大规模维修自有住房之途,而并不能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来购买商业门店。 购买商铺务必确保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方可进行。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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