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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普通股股东义务有哪些
分类 公司经营-股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来具体探讨下股东所需要履行的义务有哪些。在股份有限公司这种组织形式中,股东需要承担一些与他们的所有权权利紧密相连的义务:
(1)需要按照约定出资;
(2)不允许擅自使用股东权利,以免因此而损害了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
(3)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严禁滥用公司的地位及其享有的有限责任,因为这可能会损伤到债权人的利益。接下来,让我们进一步深入了解下,如果股东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这些义务,他们将面临怎样的法律责任和相应的严重后果?涉及违反出资义务方面的法律责任可见如下:当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成立之后,一旦发现用于设立公司的非货币资产的实际价值远远低于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价值,那么应该由那些实际交付该等出资的股东负责弥补其间的差额;
同时,公司设立之初的其他股东也需承担连带责任。对于那些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存在虚假出资行为,没有按时交付或者没有全额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资产的公司发起人和股东们,公司登记机关有权采取措施进行纠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之间的罚款。同样,如果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之后,有抽逃出资的行为,公司登记机关也有权要求其改正,并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五之间的罚款。关于违反权利不得滥用义务的法律后果,我们可以看到:如果公司的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他们就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公司的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从而严重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他们就必须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股东的行为给公司带来了损失,那么他们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那么这样的决议就是无效的;如果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那么股东可以从决议做出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撤销该决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讳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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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3 1:4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