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大会决议谁签字 |
分类 | 公司经营-股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 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通知时间、方式; 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 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 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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