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后还能清算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某家公司解散并申请注销时,应当先实行清理工作以确保所有的资产和负债得到妥善处理。
清理即为一项法律程序,在公司注销过程中,财产清理必须予以完成。 若公司在未正式清算完毕的情况下擅自终止运营,那么这样的行为将不具备法律效力,亦无法受到法律的庇护与保护。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无论在哪种情况下,都应将清理操作置于注销action之后执行。 而一旦公司获得注销资格且其法人实体不再存在,则该公司也就失去了继续清算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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