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事故必须要车主本人到场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处理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处理事故并非一定要车主本人亲自到场。
要是车主把处理事故的事宜委托给他人,那就得出具一份书面的委托书,把委托的事项以及权限都明确清楚。 被委托人在前往处理事故的地点时,必须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明、车主的身份证明以及委托书等相关的材料。 不过,在一些比较轻微的事故,并且责任也很明确的情况下,交警有可能会准许事故的双方自行去协商处理。 这种时候,只要双方当事人到场就可以了,并不一定非得要求车主本人亲自到场。 总而言之,到底是否需要车主本人到场来处理事故,得依据事故的具体状况、交警所提出的要求以及双方协商之后的结果来进行确定。 要是大家对此不确定的话,完全可以去咨询当地的交警部门,或者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这样就能更好地了解和处理事故相关的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发生轻微事故,责任明确。小朱委托小李处理事故,小李前往时未带委托书。交警表示此轻微事故可双方自行协商处理,无需车主到场,只需当事人到场。小胡认为既然无需车主到场,委托书便不是必须材料,小静则觉得按规定委托书仍是需要的,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委托他人处理事故时应出具委托书。虽然此次事故交警允许双方自行协商处理,但这不能否定委托行为本身对委托书的要求。 2、对于小胡的观点,虽然事故处理不需要车主到场,但小李是受小朱委托前来,仍应遵循委托的相关规定携带委托书等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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