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逃逸强制保险赔不赔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例中,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了交强险应予以理赔。在这类情况下,投保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要求支付交强险项下的相关保险金。
值得注意的是,在交强险的各类条款中并未有任何关于逃逸行为不予赔付的例外规定,因此我们不能以此为由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的义务。 此外,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保险人的法定除外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四类情况:无证驾驶、醉酒驾车、机动车在被盗窃或者抢劫期间发生事故以及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当出现这四类情况时,保险人将无需支付相应的保险赔偿金,但是仍然需要承担垫付伤者抢救费用的义务,并且在事后还有权向造成事故的责任人进行追偿。 然而,交通肇事逃逸并不属于以上四种情况之一,因此保险公司自然无法依据这些理由来拒绝履行保险金支付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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