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出事故保险流程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保险公司在接收到事故通知后,会派遣专业人士赴现场开展勘查工作或者向相关交通主管部门了解事故详情。
同时,他们还会对受损车辆进行详细评估,计算合理的维修费用,并且迅速地告知保险投保人前往保险公司所指定的维修机构处理事故车辆事宜。 2.当保险车辆遭受了整体损失之后,若此时保险金额恰好等于或小于其出险当时的实际价值,则被保险人将会得到与其保险金额相等的赔偿。 然而,若是遇到保险金额高于出险当时实际价值的情况,那么最终的赔偿将以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为准。 3.当保险车辆仅有部分损失且其保险金额达到了承保时的实际价值时,不论保险金额是低于还是高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对于部分损失所产生的维修费用,都会按照实际发生的修理费用全额赔偿给被保险人。 但是,若保险车辆的保险金额低于承保时的实际价值,那么发生部分损失时的赔偿方式将会变为,依据保险金额和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的比例来确定赔偿金额,而保险车辆损失的最大赔偿金额也会受到保险金额的限制。 4.关于理赔时间方面,在保险车辆完成维修或者交通事故处理结案后,保户必须于三个月内持保单、事故处理证明、事故调节书、修理清单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到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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