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住院受害者没钱交医药费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受害者遭遇交通事故后,有权要求肇事方先行垫付医药费。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要是肇事车辆已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的范围内来支付抢救费用。 倘若抢救费用超出了责任限额,而肇事车辆又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方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了,此时就会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的抢救费用。 2.受害者自身是可以向医院提出申请救助基金的。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具备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这就意味着,受害者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获得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医疗救治等方面。 3.受害者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受害者可以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这样就能让肇事方提前支付部分医药费,从而解决当下的燃眉之急。 总之,受害者一定要积极主动地采取各种措施,全力保障自身的医疗救治权利。 同时,要懂得通过合法的途径向相关方主张自己应有的权益,切不可消极对待,以免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肇事车辆参加了交强险,但抢救费用超出责任限额。小朱向医院申请救助基金,同时又想通过诉讼让肇事方提前支付部分医药费,争议点在于哪种方式能更快更有效地解决其当下医疗费用的燃眉之急。 案情分析: 1、按照规定,肇事车辆虽有交强险,但费用超限额部分,可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小朱申请救助基金是合理合法的途径,能获得一定资金支持救治。 2、小朱选择诉讼并申请先予执行,也能让肇事方提前支付部分医药费,但诉讼可能存在一定程序和时间成本,相比救助基金申请可能耗时更久,需综合考虑自身紧急需求来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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