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核过后认定书不服可以不签字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可以不签字的情况。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存在异议时,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的三日内,是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的。 倘若经过复核之后,依然不服,即便不签字,也不会对后续的救济途径产生影响。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里明确指出,倘若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相应的情况。 这样做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当事人通过合法程序对认定书提出异议以及进行复核的机会。 比如,当事人可能基于某些特定的事实或证据,认为原认定书存在不准确或不合理之处,那么他们就可以通过这种合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确保交通事故的认定结果能够更加公正、合理。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作出事故认定书。小朱对认定结果不满,拒绝签字。交警按规定在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小朱想知道不签字是否影响后续维权,小李则认为小朱不签字没有用。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法律,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自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书面复核。 2、即使不签字,只要按规定复核等程序维权,不会影响后续救济途径,这是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让认定结果更公正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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