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收到原件算送达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讲,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出之后,就应当被视作已经送达了。
哪怕当事人没有收到这份认定书的原件,只要相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已经依照法定的程序把它制作出来并且完成了送达的动作,那么这份责任认定书就具备法律效力。 2.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文,交通管理部门会采用邮寄等各类方式来把责任认定书送达给当事人。 倘若当事人确实没有实际接收到原件,然而却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已经被依法送达了,像签收的相关记录、邮寄的凭证等等,这种情况下,该责任认定书依然是有效的。 3.要是当事人对自己没有收到原件这件事情持有异议,那么他是可以和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沟通交流的,要求对方去核实送达的实际情况。 并且在诉讼等各类法律程序当中,也可以通过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证明责任认定书的送达事实。 4.总而言之,绝对不能仅仅因为没有收到原件就对责任认定书的效力予以否定,最为关键的是要看是否符合法定的送达程序。 只有在符合法定送达程序的前提下,责任认定书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和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发生交通事故后,交通管理部门作出责任认定书并按法定程序送达,但小朱称未收到原件。小李认为只要按法定程序送达,即使未收到原件责任认定书也有效。小朱提出异议,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交通部门能提供如签收记录、邮寄凭证等送达证据,即使小朱没收到原件,认定书也有效。 2、小朱对未收到原件有异议时可与交通部门沟通核实,诉讼中也可通过其他证据证明送达事实,不能仅因未收到原件否定认定书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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