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签合同是否会承担法律责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代签合同系在受托代理的环境下签署,则被代理人均须负相应之责;
反之,倘若代签人并无代理权限,且被代理人亦未能事后承认该等代签行为,则通常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然而,若另一方当事人有充分理据相信代签人为具备签约权力之人,则被代理人应就此种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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