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账备注是订金,对方说定金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款项转移操作前,务必要先行确定双方所达成共识之支付款类型为何,若未能明确界定,则需根据转账过程中备注事项予以判定。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订金”性质实际上属于预付款范畴,其并不具备担保效力,故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该笔款项完全有权全额退还。 然而,订金与定金在法律属性上存在本质差异,订金可依据约定条件进行退还,而定金通常情况下并无退还可能性。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收据上注明为“定金”,那么在对方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您将无法主张返还定金; 反之,若您自身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方则有权利没收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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