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纠纷如何解决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保险合同实施期间产生争议时,应采取适当且公平合理的方式加以处置。依照传统习惯,针对保险领域内所引发的纷争,可使用协商解决、仲裁解决以及司法诉讼三大途径进行处理。
1.协商化解:当争议出现后,合约各方应秉持诚实守信原则,以诚挚的态度进行交流与谈判,寻求互相妥协,最终达成双方均能接受的和解方案。协商化解通常包括自行化解及第三方协助化解两种方式。自行化解即无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直接展开交涉; 第三方协助化解则是由双方当事人之外的第三方居间调停,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2.仲裁解决:仲裁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至双方共同认可的第三方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角色,而非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做出裁决。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以中立者或中间人的身份,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进行公正评判,因此并未享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力,对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权归属人民法院。若仲裁裁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仍拒绝履行裁决义务,可向保险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3.司法诉讼:司法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依据法定诉讼程序,对保险纠纷进行审查,在查清事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司法诉讼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须严格遵守并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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