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履约保证金和履约保函的区别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履约保证金与履约担保之间的定义差异和性质区分,以及它们各自所适应的场景及涵盖范围方面的异同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履约保证金这一概念诞生的初衷在于确保合同签订各方的诚实守信,以防止任何可能出现的违约情况。 这种保证方式通常是由中标方按照既定比例向招标单位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作为保证金。 它是招投标活动中所特有的一种保护措施; 然而,履约担保则更强调对发包商利益的维护,其目的在于防止承包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约行为。 这种担保方式旨在填补由于承包方责任引发的发包商的经济损失,因此它也是保障合同双方权益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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