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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7天经侦流程怎么走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的37天往往涵盖了侦查机关的侦查期限与检察机关的审查批捕阶段。首先,公安机关在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留措施之后,须在24小时之内通知其亲属知晓相关情况。接下来,公安机关享有最长为30天的侦查羁押期限,此期间将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取证工作。若公安机关认定有必要对嫌疑人行逮捕,便会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请求,呈报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批。而在收到公安机关的申请后,检察机关则拥有7天的时间来进行细致严谨的审查,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因此,从整体流程来看,大约需要经过37天才能完成这一系列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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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3: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