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合同违约责任的规定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颁布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合同违约责任的详细规定重点包括如下几个关键领域:
首当其冲,在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如未能按照合约中载明的义务进行尽职履约,或者在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无法达到原先约定的标准,均应当主动承担起继续履约的责任,最低要求是要采取实际有效的措施来进行弥补和修复受损之处,此外,更需要承担赔偿经济损失的责任。 第二,各方完全有权利在合约签订时就设置对应的违约金条款,这样如果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现象,就可以依据专门的条款要求对方根据约定支付相应数额的违约金; 然而,如果在某个阶段发现所设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已经明显与实际造成的损失悬殊巨大,此时受损方有权向法庭或者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对违约金金额进行合理的调整,使其更加贴近真实的损失额。 再次,如果由于某个方的违约行为给另一方带来了直接的经济损失,但后者在损失产生的过程中也有一定的过失或责任,那么对于这部分损失,违约方可以通过提出抗辩的方式减少自己所负担的损失赔偿额。 最后须强调的是,如果在同一份合同中,双方都存在违约行为,那么他们应当分别为自己的不当行径负责,各自承担起相应比例的损失和责任。 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和严重性将会根据具体的协议内容以及实际遭遇的情况进行综合性的判断和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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