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指定联系人签字的合同有效么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合同指定联系人签字是具备有效性的。
在一份合同里,明确地指定了联系人,并且由该联系人进行签字,这就可以被视作是合同主体给予的授权行为。 这是因为,只要这个联系人拥有相应的代理权,或者被授权代表合同主体去进行签字这一行为,那么这份合同就会对合同主体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但是,倘若这个联系人并没有获得合法的授权,而在事后合同主体也没有对其签字行为进行追认,那么这种情况下,合同就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或者对合同主体不产生任何效力。 总结来说,核心要点就在于联系人在签字的时候,是否拥有合法有效的授权。 如果有,那么一般来说合同就是有效的;如果没有,那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的效力到底是怎样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签订一份合同,指定小胡为联系人并由小胡签字。事后,小朱主张小胡无授权,签字无效,合同不应生效;小李则认为小胡作为指定联系人签字应有效,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胡拥有相应代理权或得到合同主体授权代表签字,那么其签字行为可视为合同主体授权行为,该合同对合同主体产生法律约束力。 2、若小胡无合法授权,且事后合同主体未追认签字行为,合同可能被判定无效或对合同主体不产生效力,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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