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老板死了欠债谁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企业老板死了欠债谁还的问题,常见情况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有其特定的债务承担规则。 在这种企业形式下,公司是以其全部财产来对自身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 比如说,公司有厂房、设备、资金等各种资产,这些资产会用来偿还公司所欠的债务。 而老板作为股东,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例如,老板认缴出资100万元,那么他在这10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负责。 当老板死亡后,他的出资就会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此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继承人不直接偿还公司债务,公司的债务主要还是由公司财产来进行清偿。 比如公司欠了200万元,公司财产有150万元,就先用这150万元偿还,剩下的50万元不会让继承人用个人其他财产去还。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情况 个人独资企业有所不同,其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当老板死亡后,如果其继承人选择继承了该企业,那么就需要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这意味着继承人要用个人的全部财产来偿还企业债务。 例如,企业欠债300万元,而继承的企业资产只有100万元,那继承人还需要用自己其他的个人财产,如房产、存款等去偿还剩下的200万元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是某有限责任公司老板,认缴出资100万,后不幸去世。公司欠外债200万,公司财产仅150万。小朱继承人继承其出资。同时,小李是个人独资企业老板,去世后继承人继承企业,企业欠债300万,企业资产仅100万。争议点在于两种企业形式下,继承人应如何偿债。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所在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以全部财产偿债,继承人在继承小朱出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即不用个人其他财产偿还公司剩余50万债务。 2、对于小李的个人独资企业,因其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继承人继承企业后,需用个人全部财产偿还剩余200万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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