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起诉其中一个连带责任人可以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连带之债的法律关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债权人具备选择起诉其中一个连带责任人的权利。
当债权人做出这样的选择并提起诉讼后,被起诉的这个连带责任人就必须承担全部的债务责任。 这意味着他需要独自履行所有的债务给付义务。 而在他承担完全部债务责任之后,依据他们之间事先约定的内部份额分配规则,他可以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进行追偿,以获得自己多承担的那部分债务的补偿。 当A按照判决承担了全部债务后,如果A和B之间事先约定了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那么A就可以向B追偿他多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其他连带责任人也被一并起诉到法院,法院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以及各个连带责任人在债务中应承担的责任大小等诸多因素,来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并且,如果仅仅起诉了部分连带责任人,这可能会对其他连带责任人的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所以,债权人在做出起诉决策时,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谨慎作出决定,以确保自身和其他相关方的权益都能得到妥善的维护。 案情回顾: 小朱、小李对小静负有连带债务。小静选择只起诉小朱要求其承担全部债务,小朱承担后欲按内部份额约定向小李追偿。但如果小静一并起诉两人,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争议点在于债权人选择起诉对象不同时的责任承担及影响。 案情分析: 1、小静有权选择只起诉小朱,小朱需承担全部债务责任,这是连带之债中债权人的法定权利,小朱承担后可按内部约定向小李追偿多承担部分。 2、若小静一并起诉小朱和小李,法院会综合多因素判决,以体现公平合理。且仅起诉部分连带责任人可能影响其他责任人权益,债权人需谨慎决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