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能否抗辩受让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具备向受让人进行抗辩的权利。
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后,其原本针对让与人所拥有的各种抗辩,都能够向受让人进行主张。 这其中意味着,如果债务人原先与让与人之间存在诸如时效已经过期、债权本身无效等这类的抗辩事由,即便债权进行了转让,债务人在后续依然可以向受让人提出这些抗辩。 举例来说,倘若债务人和让与人之间存在合同方面的纠纷,从而使得债权存在一些瑕疵,那么在债权转让完成之后,债务人就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该瑕疵,以此来拒绝履行相应的债务。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受让人在受让债权的时候,已经知晓了这些抗辩事由,那么债务人就不可以再主张这些抗辩了。 总之,债权转让之后,债务人的抗辩权并不会因为债权的转让而消失,而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受让人进行主张。 这既保障了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也确保了债权转让过程中的法律秩序和公平性。 案情回顾: 小朱对小李享有债权,小朱将该债权转让给小胡并通知了小李。小李与小朱之间的债权存在时效过期的问题,小胡向小李主张债权时,小李向小胡提出时效已过的抗辩,但小胡称自己受让时不知该情况,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小李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对小朱的抗辩可向小胡主张。 2、小胡若不知晓抗辩事由,小李可以主张时效已过的抗辩来拒绝履行债务,这保障了小李作为债务人的权益,也维护了债权转让中的法律秩序与公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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