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诉讼法院应当怎么列明当事人的诉讼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代位诉讼这一法律程序中,核心要点在于原告是债权人,而被告则是次债务人。
当债权人决定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之时,如果没有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那么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将债务人为第三人进行追加的。 在法院对当事人进行列明的过程中,必须清晰地明确原告所主张的代位权以及相关的证据,同时也要明确被告的答辩内容以及其提出的抗辩事由。 对于债权人作为原告这一方来说,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其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的证据,还要有证据表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并且这种怠于行使给债权人造成了实际的损害。 而被告次债务人则可以针对债务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等事由进行抗辩。 总之,无论是在当事人的列明方面,还是在整个代位诉讼的过程中,都必须严格遵守代位诉讼的法律规定和诉讼程序的要求,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确保诉讼能够顺利地进行下去,让法律的公正得以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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