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求行为的代位权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代位权系指当债务人未积极行使其法定债权时,可能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在自己的名字代表债务人向其债务人请求支付欠款。 该项权利的成立须满足以下四个必要条件: 首先,作为前提条件,债权人必须拥有有效且已到期的对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债务人同样需要拥有合法且已到期的对次债务人的权益; 再次,债务人未尽到合理努力来行使其应当享有的履行期届满的债权,从而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产生了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最后,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并非专属性质,即不属于仅能由债务人本人享有或行使的债权。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范围内。 此外,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产生的必要费用,将由债务人承担。 同时,依法行使代位权而获取的利益应当首先用于偿还债权人的债务。 然而,请务必注意,代位权的行使必须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并由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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