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申请实施强制执行公证实务需遵循如下原则及要求:
首要条件是,债权文书的主要内容应当围绕着支付金钱、实物或有价证券等核心要素展开; 其次,负载于债权文书中的债权与债务关系必须清晰明确,债权方和债务方对于债权文书中所规定的各项给付内容均无任何疑虑或争议; 再次,债权文书中须明确记载,在债务人未能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其义务的情况下,债务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的承诺。 此外,公证事项必须符合公证机构的业务范畴以及管辖权限。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公证机构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照有关规定出具执行证书。执行证书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执行期限内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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