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怎样算利息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欠款利息的具体核算,往往需要依据合同双方事先达成的约定为准。
若是在借款或者欠款进行过程中,已经明确规定了利息金额以及相关的计算方法,那么便应当根据上述协定实行相应的计算操作; 反之,若双方并无此类协议约定甚至存在明显的约定缺失现象,则通常情况下会被理解为无需承担任何利息债务。 然而,若在欠款到期后,依然未能得以合理偿还,此时债权人提出以逾期利息作为补偿的诉求,经过法院评估和裁定之后,有可能会同意按照年度贷款利率6%的比例,向债务人收取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费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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