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转账记录被告怎么反驳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仅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被告可依据如下方面进行有力反驳:
首先,被告有权主张该笔转账行为发生之初并非源自借贷关系,实际上乃是由于其他合法性质的经济活动所驱动,如商品买卖交易、赠送礼品、偿还先前债务等等; 次之,若被告方能提出充分证据证明转账记录中存在错误或者误解,那么这很可能是由于操作过程中的疏忽大意而引发的资金流转问题; 最后,倘若转账行为发生至今已有较长时间,被告亦可据此辩解其已通过其他途径完成了相应的清偿义务,然而由于时间跨度较大,相关证据或许因为种种原因而无法及时提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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