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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人债务可否聘第三方公司追讨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违约金的设定问题,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商定。
若违约金数额过低以致无法弥补受害者的实际经济损失,则受害者有权要求提高;
反之,若违约金数额过高以至于超过了受害者所受之实际损失,则债权人有权利要求降低其额度。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上述法律条文对此有所提及,但它并未明确规定私人债务是否能够委托第三方的公司负责追讨。
实际上,对于私人债务的追讨工作,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例如自我追讨、委托律师代理以及雇佣第三方催收公司等等。
在选择何种方式时,通常需要结合合同约定、债务性质以及债务人的行为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合同中有明确的委托第三方追讨的条款,或者债务人自愿同意由第三方代为追讨,那么便可以考虑雇用第三方公司进行追讨。
然而,若债务人对此表示反对,可能就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一问题。
因此,尽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并未明确规定私人债务能否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追讨,但在实践中,根据合同约定及债务人的意愿,私人债务确实存在被委托给第三方公司追讨的可能性。
如需获得更为详细的法律意见,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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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1:4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