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补了借条有效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若出现诸如债权人向债务人发出支付请求、债务人为同意支付而进行履行、债权人启动司法程序或提交仲裁申请等情形时,则会导致该期限的中断。
如有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而后又重新出具借据的情况,此举可视为债务人对支付义务的再次确认,进而可能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断。 因此,重新出具借据的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具有有效性,可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然而,对于具体情况的判定,仍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进行全面分析与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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