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打官司没钱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在诉讼之后仍然缺乏偿债的能力,若是身为被申请执行人的自然人由于生活困难导致无法清偿贷款,亦无经济收入来源,同时丧失了工作能力,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裁定终止执行。
这也表明,如借款人当真无法偿还债务,且满足上述情形中的任何一项,法庭便有可能裁定终止执行,也就是说,借款人也就无需再为其所负债务履行还款责任。 但这不应该被视为借款人可以逃避债务的借口,债权人仍需寻求其他合法途径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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