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不还,要了几次欠款人说没钱,有一套房子,能强制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债务人不只有一套房屋,且没有其他可以清偿债务的财物,他的房子是可以执行的,因为不会侵犯法律给予债务人的最低保障;反之,如果债务人仅有一套房屋,且没有其他财务可以执行,他的房屋是无法执行的,因为这违背了执行适度原则,对债务人的生存有了严重的危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和生活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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