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别人打款如何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协议内的偿还款项系由第三方代为支付,则债权人(原告)在提出诉讼之时,应将该第三方(即实际支付款项之人)列为第三人或证人纳入诉讼程序之中,以便证实借款事实及款项支付状况。
在此过程中,债权人需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详细阐述借款协议的具体条款、第三方支付款项的具体情形以及债权人的诉讼请求。 倘若债权人在撰写起诉状方面存在困难,亦可选择口头起诉方式,由人民法院进行记录备案。 人民法院应对债权人的起诉权予以充分保障,对于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案件,必须依法受理,并于七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或者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如债权人对此类裁定持有异议,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正式起诉之际,债权人除提供借款协议、第三方支付款项的相关凭证以及债权人本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之外,还需要提供多个重磅级别的证据材料,以充分支撑其诉讼请求。 此外,债权人务必要准确地指出其诉讼请求的法律依据,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民法典关于借款合同的具体规范、民法典关于债权债务关系的基本原则等等。 总而言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履行偿付借款的义务。 若第三方已实际支付款项,债权人在起诉状中务必详尽陈述此一事实,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佐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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