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民法典》之规定,对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规定为三年。
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发生拖欠贷款、债务等行为,而债权人应当在知晓自身权利受损及债务方责任确立后的第一时间至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
如若超过这一期限,则人民法院将不予以主动保护该项权益,但如自权利受损之日起已逾二十年,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对于涉及到欠款未偿还的案件,债权人务必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及时提起诉讼,以确保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