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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欠钱不还的人在外地能起诉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归属于被告住宅所在地区人民法院。
但若被告的实际居住地址与其户口所在地并不相符的话,则应当按照其经常居住地址所在地区选择适宜审理此案的人民法院进行审判。
因此,若债务人未能及时如期偿还债务,导致债权人(原告)与其出现纠纷,且被告人的实际居住地址或户口所在地位于异地时,债权人有权向被告人的实际居住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址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只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管辖权的相关法律法规,债权人完全有权力在法定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向被告人的实际居住地址或经常居住地址所在地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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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13: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