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年前的借条能打官司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时限设定在三年内,自权利人知晓或者应该知道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以及义务方的行为之日开始计算。
然而,若权利遭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除非出现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才会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对于两年前的借据能否进行诉讼这个问题,关键在于是否已经超出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 如果从借据上所载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或者从债权人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了侵害之日起计算,至今尚未超过三年,那么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但是,如果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或者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人民法院很可能不会对其权益提供保护。 因此,能否进行诉讼主要取决于是否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期。 如果没有超过,债权人就可以凭借借据发起诉讼; 反之,如果超过了,除非有特殊情况,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