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不定期还款利息如何计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借款不定时还款期间利息如何计算这一问题,其答案将依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协议而定。
概括来说,若出借人和借款人未曾对此进行任何约定,则出借人请求支付利息时,人民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相反,如果已经对此做出约定,但对于何时开始计息或利率等重要细节却并未作出明确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条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偿还借款”,对于借款期限未曾做出约定或无法清晰定义的时候,借款人有权利随时归还借款,而贷款方也可以通过书面通知敦促借款人在6个月的合理期限之内偿清欠款。 另外,假如双方已就此达成协议,通常情况下,利息将会自借款交付之日起计提,按约定的利率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约定的利率超出了合同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部分将被视为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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