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学欠我1块钱不还怎么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种情况之下,您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状,书面要求您的那位同窗同学尽快归还所欠款项。
为确保诉讼顺利进行,您需提前准备好起诉状,详细阐述您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的事实与理由,具体来说就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定您的同窗同学立即偿还所欠款项共计人民币1元整,同时详细陈述相关的事实依据及法律理由。 若您在撰写起诉状方面存在实际困难,您也可选择以口头方式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法院工作人员将您的请求内容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倘若法院最终作出了公正的判决,但您的同窗同学仍未按照判决结果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便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了本法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例如您的同窗同学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离世等特殊情况,人民法院则可能会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